Case of invalid declaration
安度代理成功宣告“饭丞丞”商标无效,“傍”明星姓名权维权案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1 00:00:00 浏览数:218

  法律解释: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明确表示:

  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

  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前款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近年来,将他人的姓名注册成为商标已经屡见不鲜,特别是明星的姓名。很多别有用心之人喜欢将明星的姓名或者明星姓名的相似名称注册成为商标,无疑是想借助明星的知名度来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做宣传,让大众能够比较容易对该商品或服务产生印象,从而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

  姓名权人对于这些盗用、假冒其姓名,并将其注册为商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姓名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商标异议或无效宣告阻止这些恶意的商标注册。下面我们来看一则由安度知识产权代理的明星姓名权维权案例:

案情简介

  范丞丞(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19年08月02日对井冈山市山间珍品食品有限公司的“饭丞丞”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局依法予以受理,目前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为:申请人范丞丞系知名男歌手,“丞丞” 二字显著性极强,争议商标使用“饭丞丞”显系对申请人知名姓名的刻意摹仿,损害了其在先姓名权。被申请人大量申请商标注册,已远远超出正常使用范围,且大量抢注其他人名人姓名、影视剧名称、知名商标等,可见,争议商标系被申请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内容之一,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七条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争议商标依法应予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被申请人申请商标列表;

  2、被申请人部分抢注商标信息列表;

  3、被申请人恶意抢注商标的百度搜索网页;

  4、“范冰冰” 无效宣告裁定;

  5、高院(2017)京行终5620、8516号行政判决书;

  6、“杨幂” 、“屠呦呦” 无效宣告裁定。

  被申请人在商标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8年4月8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19年1-2月先后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9类、30类、31类、35类以及43类商品上。至本案审理时止,其为有效注册商标。

商评委裁定

  商标局认为,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已体现在《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本案的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

  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其中,“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民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其他不良 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本案争议商标其本身并无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故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情形。

  二、申请人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范丞丞”先生的姓名权,但申请人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范丞丞”先生在中国经媒体的宣传报道已为公众广泛知晓,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因此,申请人的该项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商标局不予支持。

  三、除本案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460余件商标,其中包括“井冈山”、“腾百万” 、“聂小倩”、 “宁采臣” 等商标,与著名景区或知名电影角色名称相同,据此,可以认定本案被申请人申请注册的行为具有明显的采取不正当手段复制、抄袭及摹仿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该类不正当注册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更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情形,争议商标应予以无效宣告。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商标局裁定如下: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案例评析

  商标作为一种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在市场上被广泛运用。商标的价值没有固定的判断标准,通常来说商标的价值取决于社会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及能为企业或个人带来的预估测值。

  姓名权人对自己的姓名商标的注册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知名度比较高明星。自己的姓名权商标注册后可以防止不少人将自己的姓名或相似名称等注册为商标的情况,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事先将自己姓名商标保护起来,防止被他人恶意注册,尽早做好商标布局事后维权不如事先保护,要想自己的名字不被他人抢注,最好快他人一步,及时将与姓名权相关的商标进行注册,有利于防止他人恶意抢注、搭便车现象,以维护自己的根本利益。

  姓名权人可以利用各类媒介有意识宣传自己的品牌来源,进而为后面的品牌保护做好充足的证据准备。在遇到商标异议、无效宣告时能够充分有效地帮助姓名权人或利益相关人利用姓名权对自己的品牌进行更有力、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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